《浦江县域乡村专项规划(2021-2035)》获批

近期,浦江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复《浦江县域乡村专项规(2021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

《规划》是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内容,是指导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的重要依据,是我县乡村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。《规划》按照浦江县有关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,对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,纵深推动村庄规划编制,推进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和乡村数字空间治理全覆盖,系统提升村庄规划的实用性、乡村地区景观风貌和乡村空间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。

《浦江县域乡村专项规划(2021-2035)》获批

一、规划范围与期限

本次规划范围为浦江县域范围内涉及3个街道、7个镇和5个乡的227个行政村(不含社区),规划期限为2021年—2035年。本次规划与浦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。


二、乡村建设规划目标

到2025年,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;到2035年,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,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;到2050年,乡村全面振兴,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全面实现。


三、乡村分级分类体系

依据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,浦江县城乡居民点体系结构自上而下分为中心村和一般村两个层级,特色保护类村庄、拆建更新类村庄、保留整治类村庄三种类型,通过村庄分级分类,可以明确不同特征村庄规划编制和建设发展方向。


四、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

服务半径型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分级分层配置、设施服务均等化、服务便利、共建共享、兼顾公平与效率,以及可持续发展,按照生活圈理论,不同等级的村镇对应于不同的生活圈层,而不同的生活圈层有不同的服务半径及服务重点。


五、乡村风貌规划

规划依据地形地貌条件,浦江县域可划分为平原盆地区、丘陵地区和高山丘陵区三个部分。平原盆地区地形以平原为主,用地条件较好,村庄分布密集,且村落规模相对较大,随着城镇的发展,部分村庄将成为集聚类村庄;丘陵地区地形以丘陵为主,用地条件相对较好,较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特色,是美丽乡村建设和打造的重点区域;高山丘陵区村落地形以零星谷地为主,受地形条件的限制,可建设用地较少,村落之间独立性较强,村庄数量相对较少。


下一步,县资规局将高质量做好《规划》实施,加强规划实施监测,建立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,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并根据上位政策和需求变化形成动态修编机制,为全县村庄规划提供顶层设计,指导村庄规划按需有序分类推进编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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